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

買書的理由?


在書店工作久了,漸漸了解到香港的地產業有多重要

雖然我一直認為買書的主要因素是書的內容是否吸引,對自身是否有用,這對我來說是非常理所當然。然後,我想不到書店的主要收入來源竟是來自做樓盤的客人。他們要為示範樓盤買大量的書做假狗,而且都要買一些很大本,共通點是有一個很好看的書(要能夠清楚閱讀,而且通常會有一些很的字眼,例:ROLEXTom FordCHANEL…),而這些書都很貴

我會覺得很浪費,明明書的內容才是書的價值,但是在這裏它們的書脊才是客人唯一覺得值錢的地方。我經常會想如果他們能夠把內容留下來給我便好了,我不介意接收那些没了封面和脊的書(我自己給它們畫一個又如何?)。總之就是,可能現在人們能夠看書的內容的方法多了,真正因為書的內容而買書來看的人少了,書本漸漸成為了裝飾用途或是一種放在家裏很有修養的表像。這對於版社、作者、那些用心制作書本內容和真心喜歡書的人來說是多麼的可惜呢

最後,作為一個在書店上班的打工族,我還是很感激為樓盤作裝置的客人們,始終書店還是要出糧給我呀!


: 
在書店上班(不是誠品)就算做了激光矯視仍堅持戴眼鏡扮文藝青年的上班族
逢星期發表

1 則留言:

  1. 看著這篇,感覺很唏噓,香港是一個怎麼的城市呢?
    真係人們口中的文化沙漠嗎@@
    我相信起碼有著愛書,愛展覽,愛藝術的一群

    回覆刪除